因为我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一万元损失公司让我全部承担,并且扣除我上个月的全部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上个月的工资是不是可以扣

不合法,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赔偿数额不得超过你工资的20%,且扣除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参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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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3
你好

如果是因你的重大过失造成单位的损失,这个是要赔偿的,只是单位不能一次性扣除你的工资,而是扣除工资后还应当保障你的基本生活。追问

这个月的错误是不是可以扣上个月的工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