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主体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方式不同。前者谈判,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须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公布才能生效;后者由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目的不同。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而设定整体上的劳动标准。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定具体的劳动关系;内容不同: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劳动条件以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效力不同。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对单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效力,集体合同具有支配其所代表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集体合同的标准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最低标准,劳动合同的规定只能比集体合同高,低于集体合同的部分无效(在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无效;违约责任不同。违反集体合同之后,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与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可能会有区别,而且在工人违反集体合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赔偿责任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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