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达上班有四天了有急事需要立刻离职请问怎么办离职

如题所述

首先,建议先发一封书面辞职信,向自己的直属主管提出辞职。尽量以邮件为主,如果能打印出来亲自交给主管更好,实在不行微信、短信也可以。之所以优先采用邮件,是因为邮件的发送时间删不掉,可以作为记录,可以免去未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下家入职日期已定,或者因其他原因,比较着急要走,那邮件可以同时抄送给公司HR,以及领导的领导。这种情况,可以有效避免“奇葩”老板纠缠不让走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出解约,从提出当天开始算,一个月时间(30天),可以离职。实习期内员工,提前三天申请即可。对于一个月的理解,并不是非要待满一个月,如果公司同意,提出离职后一两天甚至当天,就可以办完离职手续。

再有,关于辞职信的内容,建议不要明说原因,可以直接写“本人向领导和公司申请离职,请批准。”即使说的话,也尽量说是因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等等不可抗力因素,简单带过。

很多人不好意思提出离职,可以不当着领导面提出来,选在下班后,或者下班前5分钟,将辞职邮件发出来,或者找领导的休假日、出差日来发也没问题。不管对方看见与否,离职已经默认开始倒计时。

其实,老板和员工之间,永远是雇佣与被雇佣者的关系,在公司辉煌时候,没有哪个老板会因不好意思而不去辞掉对自己没有价值的员工,所以,作为员工,也不必因为不好意思而不去辞职。

离职要做好工作交接

做好工作交接,“不留后患”

辞职交接,除了工作内容交接之外,应得的权利也不要落下。比如,最后的工作日是哪天,是否涉及辞退赔偿金,没休完的年假或者调休怎么办,安排休掉还是按工资折现,离职证明会怎么写,非自愿离职者怎么申请失业保险,是否有其他福利,这些都心平气和地,提前和HR沟通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06
连续旷工7天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出书面通知告知劳动者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算自动离职来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补偿的相关法律规第九十九条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第九十七条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第九十三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第六十五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第六十八条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6-24
直接向老板提出离职,只有四天,没有必要办离职手续,工资就当实习交学费吧。因为,上班有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对工作不满,随时可以辞职。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21-12-05
需要和单位协商一致才可以再进入。
员工正常离职,离职当月一般是不能再次进入该公司。在次月可以再次入职。如果员工自动离职,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被单位辞退,单位可能将该员工作为不予录用人员,以后再也不能进入了。
第4个回答  2021-06-24
这个可以离职
但是可能会有很多阻拦
因为你还有钱在那,所以还是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