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包括在
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劳动派遣工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劳务派遣工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上并没有对人才派遣是否可以设定试用期做直接规定,根据相关法定条文,我们可以推定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对派遣工设定试用期的,其实对于对劳务派遣工的试用期,应当由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协商,根据劳动合同确定一个试用期。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1、劳动派遣工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正式工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如果你是试用期的人员那么你提前三天通知
劳务公司即可。
2、劳务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企业,办理派遣职工办理辞职手续后,继续工作。
3、三十日后劳务派遣工离职时,交接好所有的工作后,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首先上面这间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务派遣工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也是说,只要派遣工按照合同规定辞职是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也可以离职的。如果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不批准的,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部门介入处理。
追问书面离职要交给劳务公司的哪一位,他里面一共就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