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不在一地,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如题所述

在哪里起诉,要视案情而定。一般民事案件,都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和被告不在一地,也可以在原告居住所在地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案件一般是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还要在此基础上,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当地进行起诉即可。如果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者组织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是几个被告人住所地,居住地都不同的,则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在这些地方起诉都可以。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或者是被告有下落不明,失踪,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况,都可以不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原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告直接在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三十一条 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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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7
一般不可以。一般案件,是在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这是基本原则。合同案件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起诉,不动产案件在不动产所在地起诉。
这些都是法院管辖权的规定,不是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
第2个回答  2021-05-27
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都要求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只有个别类型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3个回答  2021-05-27
可以的
(1)诉讼权利有:起诉,应诉,委托他人代理诉
讼,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案卷材
料,请求调解,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
求,被告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
可以在原告所在地 ,提起上诉,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