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让员工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自媒体号,然后养号,离职后号归谁?然后前面没有任何协商

如题所述

首先公司强制让员工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自媒体号是违法的,离职后号归自己,因为公司强制让员工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自媒体号是没有法律保证的。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考证是自己的权利,是由公民自己支配和控制的。
法律分析
公司强制让员工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自媒体号是不合理也不和法的,属于强买强卖,不符合自愿原则。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公司应该将该项管理措施公之于众,并作为单位用人的条件之一。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限制自由的权利,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公司强制让员工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自媒体号,对于员工的行为有直接干涉的性质,并未直接干涉员工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该行为可能存在对员工行为的控制因素,但该控制因素也只能算是广义范围的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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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1
这种情况,用员工自己身份证注册的号,肯定是归员工了。如果公司想要,那么只能协商给多少经济补偿让给公司。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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