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公司拖欠工资停缴社保,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对后续的补偿会不会有影响?

13年入职至今,19年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导致6、7月份工资拖欠。8月产假,直到12月才结束,但公司11月份就给我停保了

1、6、7月的工资应该在支付周期内发给你;8~12月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选择一个领取,所以此期间公司可以发最低工资,等生育津贴报销下来后,在员工工资和生育津贴中选择一个,补差给员工。
2、公司未给员工发工资或者未给员工买社保,员工都可以提出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我怀疑公司是故意用这种手段裁你)!
3、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A、要求公司补发你6、7月的工资,因为未按规定时间发放,要求按照实际工资的150%进行支付;B、把未购买的社保补齐;C、8~12月的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哪个高就选择哪个)发放给你;D、公司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按照要求发放工资购买社保(回公司后千万拒绝调岗);
4、即使单位经营不善需要经济性裁员,生育期、哺乳期(孩子满1周岁结束)也是法定的不能裁剪人员,如果公司实在困难,要求公司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可协商到:员工工资+社保+工龄结算到孩子满1周岁,来进行赔偿和工资发放,如果公司只结算到你实际离职日期,建议你要双倍赔偿金,也就是我们说的2N+1,N是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并要求他们按规定给你办理失业金的领取手续!
5、如果你觉得单位实在呆不下去了,建议反将公司一军!因为只要你不违规违法,你孩子满1周岁前不能裁你,你用第4步恢复劳动关系后,过段时间给公司说到底要不要裁你,不裁你你就计划在哺乳期结束前要二胎(孕期、产期、哺乳期又不能裁),再想和你结束劳动关系又是2~3年后的事情了!!----公司一般都会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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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8
产假期间,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每工作一年要支付2倍工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只能支付1个月工资每年。当然,拖欠的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