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籍需要的材料

如题所述

户口簿、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高中学生档案、会考考籍证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生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

学生入学后如何办理学籍手续

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应为学生新建学籍并通过查重程序。

如果遇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等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即可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时点,学生即应视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参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各种活动),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最终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全国中小学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跨省转学流程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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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2
转学籍需要的手续有: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一、转学籍的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①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②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5、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二、转学要满足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三、转学籍注意事项:
1、市内各公立高中之间不准转学。
2、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立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
3、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4、转入的学生必须进入相应的年级就读,严禁学生借转学之机降级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