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第二次住院交多少门槛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0-30
新农合医保一年内在同家医院起报第二次起付线减半。
  新农合跨年可以报销,一般住院3个月内的能报销,一年内第二次住院有最低起付线。
  起付线的扣除方法各地可能有所区别,但大部分省市县都是这样规定的:同一年度,同一病种,在同一个医疗机构二次住院,起付线第二次降低一半。当然可能有人会那我第三次住院是不是在第二次住院的基础上再降低一半,那是不可能的,本年度第二次、第三次住院均在第一次的基础上降低一半。
  如要在所住医疗机构因条件有限,医生建议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转诊住院的,上级医疗机构住院不再扣除起付线,当然有的地区可能不一样,比如只执行了第一项,没有执行第二项。乡级起付线一般在100—20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1
第二次应该交388元
第3个回答  2020-12-19
第4个回答  2020-08-09
一般来说,必须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才可以“二次报销”,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具体的二次报销比例如下: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包括医院门槛费(各等级医院不等)+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的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外(即不能报销的)三部分。而“二次报销”是对在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中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并且这部分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 举例说明,目前儿童治疗白血病的费用较高,一般花费都在四五十万元。假设某患儿2013年治病的花费当中有40万元是属于医保范围之内的。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为其进行第一次报销,即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可报销70%。但由于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这名患儿最多只能报销17万元,还有23万元的费用需要自付。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为其进行第二次报销。 由于起付线(2013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未确定,我们先以2012年的数据进行估算。2012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69元,以3.6万元作为起付线。 可纳入二次报销的金额为:23万元-3.6万元=19.4万元。 按照分段计算的原则,19.4万元被分为两段计算:5万元以内的部分报销50%,5万元以上的报销60%。 5万元×50%=2.5万元,(19.4万元-5万元)×60%=8.64万元。 2.5万元+8.64万元=11.14万元。 因此,这名患儿最终可以通过大病保险再报销11.14万元。 3.两次报销合计将为患儿报销17万元+11.14万元=28.14万元。相当于费用金额的7成左右。
第5个回答  2015-10-30
  上海医疗保险的报销费用比例
  2012年上海医保报销费用比例:参保居民每次住院增设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调整,其余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70周岁以上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6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金支付比例从5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5%。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1%左右提高到70%左右。 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支付政策维持2011年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