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烂尾楼

如题所述

在中国房地产发展的这几十年里,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大量购房者搬到了城市中居住,房地产发展的态势十分迅猛。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烂尾楼的泛滥成为了房地产发展的一个“污点”。
所谓的烂尾楼就是那些盖到了一半突然停止施工的楼,其中包括商业大厦,也包括居民小区。至于烂尾的原因也如出一撤,有的是因为企业突然没钱了,还有的是因为开发商卷钱跑路了。
有些房企在预售制度的加持下,拿到钱之后就会去投资其他产业,盖房的进程一再推迟。结果最后预售的钱都亏掉了,盖房的钱没有了,以致于在房子交付时间到了之后,房企一直推迟,甚至有的房企最终走向了破产,留下了一片盖了一半的烂尾楼。
因此,这些年很大一部分人都不太看好预售制度,购房者普遍觉得楼市中之所以会有那么多烂尾楼,主要就是因为有预售制度的存在。毕竟在房企可以预售卖房之后,他们就可以提前拿到房款去投资,而这就大大增加了房子建设资金被亏掉的风险,房子自然也就容易烂尾了。只不过,楼市中有大量烂尾楼的罪魁祸首真的只是预售制度吗?其实不然,其实预售制度之所以会存在,主要也是为了减小房企的资金压力,只要房企把预售的钱拿出来盖房,就不会有那么多烂尾的问题。本身这个制度是合理的,而最大的问题是出现在那些擅用预售资金的房企身上。房企在拿到预售房的资金之后,如果立即把这笔钱拿出来投入建设房产,房子自然是会顺顺利利地建好,这种时候是不需要担心烂尾的。可就是有一些房企为了能挣更多的钱,根本没有考虑投资失败的后果,拿这笔钱去买地,结果地买来了,建房的钱倒是没了。
这种时候再想周转资金,交房的期限又快到了,只能一拖再拖,还要赔付违约金,拖的时间越久房子越是交不出去,最终只能烂尾。
所以说,要想杜绝烂尾房的出现,与其取消预售制度,不如好好监管那些滥用预售资金的房企,最好能把预售资金设立专门的账户给监管起来,规定这笔钱只能用来盖房,不可以用来扩大企业规模,也不可以用来买地,只要监管到位了,楼市中的烂尾楼自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了。
法律依据:按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所以大量买房人的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所欠他们的购房款也就成为了一般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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