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赔偿n+1的n怎么算

如题所述

n+1赔偿是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具体而言,n+1通常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未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形式辞退劳动者时需支付的费用,这里的”n“是指应付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1“是指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当如实履行,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劳动者出现以下三类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足额支付应付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正常工资标准确定)后,无过失的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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