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保全人,在3月24号已经判决了,约定6月30号前还款,不能还款就用房子抵顶欠款,债务人没能还款,7月4号我申请法院执行,还适用于你上面所说的最新《批复吗》?谢谢!
还有我第一次提问的那句话原出处是什么法律条款
追答可以适用,以上属于程序法的解释,都是适用最新的。
原法律依据是 最高院2008年12月 修改后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91.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