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楼拍婚纱照,多拍的底片是否应无偿归消费者所有?

12月1日出台的《婚姻庆典服务》是否对此有约束力?多拍的底片影楼表示要出钱购买,是否合法?消费者将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最近与部分新人朋友聊天聊到拍完婚纱照,经常被束之高阁,或压于箱底,也不常拿出来翻看,其实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唯一视觉认为婚纱照并非拍完就没有价值,相反在往后的生活中,都是幸福浪漫的催化剂。

作为爱情的纪念,婚纱照拍完更是一生一次的回忆,每次想起都能唤醒两人最美的动人时刻,相关调查证实,把婚纱照布置在房间中,能较少生活中的摩擦,让夫妻间拥有更多的理解与包容,更是爱情绵长不觉的预示。

除此之外,婚纱照是两人独特旅行,或神圣传统或夸张搞怪,每一张无不是新人的个性体现,所以即使有人说房间里没有位置可以放,也可以不时的拿出来观看,一起回味那段熟悉而又温馨的记忆,纵使时过境迁,亦能想起韶华当年的自己与爱人,青春正好,个性尽显,重温爱情的滋润。

所以拍完婚纱照摆着积灰,至少在多数人看来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作为爱情象征的定格绝不应是尘封的记忆,高阁箱底的常驻。那是一段美好的爱情记忆,与爱人共赴一生一次的旅程印记,在往后生活中更能为彼此相爱的灵魂增彩,如此浪漫温馨的画面,如果尘封岂不可惜?

最后,唯一视觉请新人朋友们多多爱惜自己的婚纱照,别把珍贵的记忆置于黑暗,而是放于光明使其成为照亮婚姻生活的幸福光耀,相信您与爱人的情愫也正如婚纱照上定格的那般成为亘古不绝的缠绵浓情。

幸福就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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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8
依据著作权法理论,只要是独立完成的作品便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摄影师按下快门并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拍摄对象的客观形象,由此产生艺术作品,这个过程凝聚了摄影师的创造性劳动,摄影师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摄影师能否享有著作权仅仅取决于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与摄影活动是否属于营利行为无关。基于顾客和影楼之间的服务合同,摄影师以顾客为对象创作的摄影作品属于委托作品。
此类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上是由委托合同约定的,但是由于我国摄影师和顾客签订著作权合同的意识以及对法律的理解适用能力较弱,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涉及摄影服务的具体内容,几乎不对著作权的归属作专门的约定。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属于受委托创作摄影作品的摄影师。虽然底片上载有顾客的肖像,顾客欲取得底片,依然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顾客在交付订金(定金)之前,应该先与影楼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底片归属于顾客所有。此种情况下,倘若影楼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无偿交付底片,顾客便可要求影楼承担违约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2-16
恩,楼主是顾客还是影楼管理呢,我也是做影楼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也很拿手,根据《婚姻庆典服务》的规定底片是要全部给顾客的,所以多拍的底片肯定是要全部给顾客的。目前我们的对策是限定拍摄张数入册张数以及后期处理张数,同时底片全送现在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稍微的加大价格,尤其是限制入册张数,很多人其实都是想多入几张,这个还比较好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16
现在这是个问题 各个地方都不一样 法律上这是样规定了,可是实际来讲现在大多数影楼还要购买选片,听说这个法律好像在推迟执行了,如果真的要是把拍片全部赠送的话那前期的消费价格也会相应提高的,会高好多,羊毛怎么也是在羊身上出来的!!
第4个回答  2010-01-16
我拍婚纱照的时候就没谈好,结果多花了好多钱,不过现在影楼都有优惠,协议里会注明是否底片免费全送,比如薇薇新娘就有这样的活动,前些日子看到的,还有一些价位比较低的影楼也全送,就是照出来的效果要差些,自己还需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