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法裁员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劳动者存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且用人单位据此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 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 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三、除上述理由外用人单位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即使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的情形,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需应按照 经济补偿金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