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02
反正没给交金,等你拿到工资后就走人,比如10号发工资,11号就走人,不用去上班了。最多损失当月1-10号的工资。这个最划算,最有效的办法。什么去劳动局都市瞎耽误时间和精力,不可取。
第3个回答 2010-01-01
尽量软硬兼施让他给你所有工资 实在没辙拿了工资走人 都没有合同不给你工资都没事 给你就偷笑吧~
第4个回答 2010-01-02
收集你在此工作过的证据
包括考勤卡、工资单等等一系列的东西
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