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湘潭的05年退伍安置进一家国有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一开始因为公司的规定我被安排到公司的消防部门工作.因为我们的消防部门是一"清水衙门"所以平时的待遇什么的都比从事生产工作的部门低一些,工作时间也比他们来说要长很多...也许是因为责任心的驱使,在公司消防部门需要人手的情况下,我在这个部门一留就是4年多.但是最近我发现我们好像是公司里"后娘养"的,工作没干好,要挨骂挨罚...工作干好了,没有什么奖励!
又一年的年末啦!公司里面大多数的人都拿到了数额不等的年终奖,外聘人员也有...平时工作也没少做但是唯独我们没有了?有时候我真想带着弟兄们跑到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去问个究竟,但是自己忍让的性格让我一次次的放弃...难道人善真的就只能注定被人欺吗?有谁能帮忙提点好的意见或者建议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