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计算时采用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借方发生数+(个税期初-个税期末)-工会经费。请问为什么要减工会经费?减工会经费科目工会经费(期末-期初)么?
2、计提工会经费是工资总额的2%,请问工资总额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还是贷方?
为何脑子想那么复杂,“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记住了下面公式很简单填列:
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二级科目的“工资”借方发生额+“福利费”借方发生额-“在建工程”科目下的二级科目“工资”借方发生额和“福利费”借方发生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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