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签劳动合同,而且离职半个月了,还让我去对账本,我还需要去吗?账本已经给总经理

还压着2个月的工资!

辞职以后不需要去,必须你自愿前往;对方没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每月双倍工资补偿,而且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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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6
已经离职了,工作都交接清楚了,你可以去,但不是应当去。
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