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饭店吃坏肚子可以向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全国统一消费者举报热线投诉、可以向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和请求,并配合投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应符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