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底进入公司。应该在最晚5月底给我签合同上保险的吧。所以公司通知签合同。我就去了。但是我发现合同是空白合同。不让我们写内容。只让签字。我拒绝了。之后拖到8月中旬。公司又通知没签合同的人都去签合同。这次我又去了。这次的合同让我们写内容了。但是是在一个人事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她拿着一篇样稿念,我们照她念的写。我提出很多问题,她都拒绝回答。包括合同上没有具体工时,具体休息日,具体岗位,具体加班费,具体工资数。都没有。。我又拒绝签了。而且用录音笔把现成整个过程录音了还把一份签好的合同分页照了相。但是之后快到月底的时候公司给我邮寄了一份“员工旷工告知通知书”EMS快递的外皮上是这么写的,通知书标题也是这个。但是内容却是“某某同志。请你于8月30号前来签合同,如果不签就按相关规定辞退你”。后来我去找人事经理理论。他也暗示如果我不签就做假考勤说我旷工辞退我。。。因为公司从来不给我们看考勤,也不给看工资条。所以我没有证据证明我的出勤。。没办法。。。就补签了合同(合同内容和我8月中旬拒签时一样,没有具体的工时等内容)。而且合同最后他还让我写了5月底的时间。。。我想知道我要打官司能打这个合同无效吗。从5月底到8月底的双倍工资还能打出来吗。。现在公司给我放大假。不让我上班。。。很无奈。。
- -问题是他威胁我签的合同呀。。。不能算无效吗。。。
而且他签完合同没给我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