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3-21
证明工作经历,可以参考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方法。劳动者可以收集工作证、工作服或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这些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4-1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工作一个月之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现在你可以保留比如工牌、工服、社保清单等证据,可以先去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赔钱你,你可以去拨打12333到劳保局投诉,到劳保局的办事窗口填写表格,把你的情况和要求写明,工作人员先会在你与单位之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直接会去仲裁。
不用担心,因为大部分的证据都是由单位出具,而且现在劳动仲裁不要费用。如果你选择仲裁,必须要在你离职的一年内,不然仲裁委就不会受理了。
还有,现在公司与你未签劳动合同已超过一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如果你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你想在这个公司干一辈子,公司是不能拒绝的。否则,他们要每月支付三倍工资给你。
所以你可以自己选择在这个公司干还是不干。。。不过这种不给员工保障的公司不要也罢。你就拿了那笔赔偿款再找个好单位吧。。
因为劳动合同法是08年新出的,那么只要是08年后没有签订合同的都按照这个法律。05年签的合同都已经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