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总公司一直不允许转正,现在要撤销岗位,以没有达到用人要求辞退,是否违法?

6月份入职人事行政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过后总公司一直不予转正,以人事部人员太多辞退我们,后经领导协调可以转岗,然而转岗依然不予通过,现在要彻底辞退我们,并且以没有达到用人要求为由不给补偿,(有每月的考核表为证据),请问这样公司是否已经违法,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几率有多大,按照法律可以拿到什么样的补偿?

以没有达到用人要求为由不给补偿,人家也说得过去,而且大公司一般地方政府都是照顾着的,劳动监管部门也会帮助公司,不会帮助你们,通过仲裁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胜算估计太低。签的是试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换岗理由也很正常,换岗通不过理由也很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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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8
公司并没有违法之处 ,试用期不合格可以辞退,并没有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但是没有说不可以延长,并且延长是经过协商的。
转岗依然不合格,公司依法辞退没有问题。
您六月份入职,至今没有到六月月,也没有违反适用期不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您可以与公司要求协商解决,支付补偿金,也就是半个月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28
违反劳动法了。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工作证 厂牌等),通过劳动仲裁十有八九能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可以额外拿到1个月工资的补偿。
第3个回答  2019-10-28
这个要看你和用人单位签了合同没有,不转证只要是以前没签合同,现在要撒销岗位,应该不违法
第4个回答  2019-10-2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方如果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需要出示相关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要求才行,不是单单一句话就可以完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