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6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6

  2016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妥善解决好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钱从何处找、该由谁来管等问题,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必须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必须有一整套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1.关于科学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保障制度

  要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做到指标够用、申请便利,凡是符合条件的,都能及时得到批准,决不能让群众长期处于“被违法”的状态。要充分发挥村集体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公平公正,让群众既满足需要,又不多占土地。

  2.关于多占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问题

  这个问题成因复杂,必须具体分析。从时间上看,是历史形成的,还是新发生的?从现状来看,是普遍多占,还是极个别“搞特殊”?从面积上看,是占地过多,还是略有超标?这些都需要区别不同情况,细化政策措施,采取不同方式解决。决不能简单地收取多占宅基地费用,否则,群众就难以理解和支持宅基地制度改革。

  3.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问题

  不少农民都愿意退出宅基地到新的村庄布点去建房、或者到城镇买房,但前提是“有偿”退出。如果没有利益补偿,群众就没有获得感,就会缺乏积极性。对政府来说,新村庄建设点的道路、供水、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需要先期投入,进城购房需要给予奖励,旧村庄的土地复垦和整治也需要大量资金,这些都要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否则很难推进。单一指望从旧村庄复垦土地中很快获得收益是不现实的。总的考虑是,地方财政或土地出让金可以设立专门的奖励基金;也可以通过金融创新,以复垦土地预期收益作担保,获取信贷资金支持,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实现收支平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