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民歌。
魏晋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的大量涌入使得中原王朝开始大量吸收西域文化,在音乐文化上的交流主要还是由外来音乐文化起主导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4世纪,西晋灭亡,东晋建都建康,但北方仍处于十六国频繁战争的局面随着国家政治中心南移,北方音乐文化也随之流入江南,并把汉、魏以来的相和歌、相和大曲与江南民间音乐相结合,由此而产生了一种新的音乐风格与形式――“清商乐”即乐府民歌。
相和歌:原为汉代民歌,经乐府整理,加上管弦乐器伴奏,所谓"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因而得名后来经过发展,又创造一种结构较复杂的歌舞形式,称为"相和大曲",结构分艳、解、趋、乱等部分。
清商乐:汉魏相和歌,相和大曲等传至两晋南北朝时,都被保存乐府中。此时,民间又兴起吴歌和西曲,所以就称为"江南吴歌,荆楚西声",总称为清商乐。
鼓吹乐:秦汉之际,北狄乐传入中原地区,与汉族民间音乐相结合,渐渐用于朝廷宴乐。
扩展资料:
汉魏六朝以乐府民歌闻名。“乐府’本是汉武帝设立的音乐机构,用来训练乐工,制定乐谱和采集歌词,其中采集了大量民歌,后来,“乐府”成为一种带有音乐性的诗体名称。今保存的汉乐府民歌的五六十首,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
乐府是汉代封建王朝建立的管理音乐的一个宫廷官署。乐府最初始于秦代,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公元前112年,汉王朝在汉武帝时正式设立乐府,主要掌管音乐,并监管搜集各地的民歌,配上音乐,便于在朝廷宴饮或祭祀时演唱,乐府搜集演唱的诗歌被称为乐府诗。
根据《汉书·礼乐志》记载,汉武帝时,设有采集各地歌谣和整理、制订乐谱的机构,名叫“乐府”。后来,人们就把这一机构收集并制谱的诗歌称为乐府诗,或者简称乐府。到了唐代,这些诗歌的乐谱虽然早已失传,但这种形式却相沿下来,成为一种没有严格格律、近于五七言古体诗的诗歌体裁。
西汉乐府的扩充和发展是在武帝时期,至成帝末年,乐府人员多达八百余人,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音乐机构。武帝到成帝期间的一百多年,是乐府的昌盛期。哀帝登基,下诏罢乐府官,大量裁减乐府人员,所留部分划归太乐令统辖,从此以后,汉代再没有乐府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乐府
南北朝民歌。
南北朝民歌是继周民歌和汉乐府民歌之后以比较集中的方式出现的又一批人民口头创作,是中国诗歌史上又一新的发展。它不仅反映了新的社会现实,而且创造了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一般说来,它篇制短小,抒情多于叙事。
南北朝民歌虽是同一时代的产物,但由于南北的长期对峙,北朝又受鲜卑贵族统治,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族风尚、自然环境等都大不相同,因而南北民歌也呈现出不同的色彩、情调与风格。南朝民歌清丽缠绵,更多地反映了人民真挚纯洁的爱情生活。
北朝民歌粗犷豪放,广泛地反映了北方动乱不安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的生活风习。《乐府诗集》所谓"艳曲兴于南朝,胡音生于北俗",正扼要地说明了这种不同。
主要作品有南歌的抒情长诗《西洲曲》和北歌的叙事长诗《木兰诗》等。南朝民歌中的抒情长诗《西洲曲》和北朝民歌中的叙事长诗《木兰诗》,分别代表着南北朝民歌的最高成就。
扩展资料:
《西洲曲》是南朝民歌中艺术形式最为成熟的作品,《木兰诗》是北朝民歌中最为优秀的杰作。这两篇作品代表了南北朝民歌的最高成就,堪称这一时期民歌的双璧。
《西洲曲》是一首“侬亦吐芳词”的闺情诗,描写一个女子自春及秋的相思之情。诗中没有用词语直拉点明季节的转换,而是通过“折梅”、“杏子红”、“莲花过人头”、“鸿飞满西洲”等自然景物,来表明时序的变化和季节的更替,随着季节的变化写出人的不同的活动。
从人的活动中表现出忆、思、盼、愁等各种情绪。诗歌写景如画,状物真切,心理刻画细腻,情景水乳交融。尤其是“采莲南塘秋”六句,写女子由“采莲”到“弄莲”,再到“怀莲”,人物的内心活动全由其动作表现出来,十分传神。
全诗三十二句,一百六十字,基本上是每四句一换韵,换韵处又多用钩句承接,首尾相顾,蝉联而下,读来声情婉转,语语动人。故沈德潜说此诗“续续相生,连附接曹,摇曳无穷,情味愈出” (《古诗源》)。这种音节摇曳纤回的艺术特色,对后代歌行体诗有较大的影响。
《西洲曲》结句“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更是涉想新奇,韵味隽永。范云“几回明月夜,飞梦到郎边”(《闺思》),李白“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均由此化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北朝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