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三省六部制的职能.运行程序及作用是什么?????

如题所述

职能和程序包含在下面:

三省: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作用: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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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6
隋唐所采用的三省六部制,即中央下设“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六部是指“兵部”、“吏部”、“户部”、“刑部”、“工部”、“礼部”。
三省六部制的运行是这样的。“中书省”负责决策,不过是按照皇帝的旨意做出决策,然后交由“门下省”“封驳审议”,也就是审核这个决策。如果决策不通过,那就要重新被打回“中书省”再重做;但是如果审核通过了,那就直接交由“尚书省”,由“尚书省”负责执行。“尚书省”下辖六部。所以,“中书省”是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
至于六部的职责,顾名思义就行了。“兵部”当然负责军队或军事方面的事情;“吏部”是负责管理官吏的;“户部”就是负责管理户籍人口的;“刑部”是负责刑罚的,审讯案件的;“工部”就是负责工程建设的;“礼部”是负责礼仪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