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的时候只签了一份合同,在房东那,我到期走的时候需要把合同拿回来吗,以后房东会不会说我没给钱

我怕他以后讹我,到期了是不是就作废了

到期走的时候是需要把合同拿回来或者复印一份的。一般走之后,付了租金的房东不会说没付。若真的出现事后房东再要租金的情况,保存好付款记录和合同,是可以对抗房东说自己没付钱的无赖行为。
法律分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而只有甲方持有不给乙方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合同。不给乙方合同,如果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拿合同找乙方履行并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没有向甲方索赔的依据,乙方可以拒签。如果合同不方便当面拿取,用传真的方式也是可以的。传真收到的合同如果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传真收到的合同不是合同原本,但是传真也属于有效的书面形式合同,传真送达对方签收的时候合同就开始生效了。但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以进行协商,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则应当向未违约方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后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赔偿损失。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况赔偿损失,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同时,合同的签订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签订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同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做到彼此满意,形成双赢。签订销售合同的原则:(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2)遵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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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1
合同按理说应该是一式两份的,你和房东各一份,写明退房日期,记住这个日期,宁可早一天退房,也不要晚一天退房,要不然就有理由叫你赔钱,只有一份合同,那你就要记住这个退房日期了,而且注意合同不要有涂改痕迹,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去找房东再给你打印或复印一份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11
每次交房租时留好证据就行了,转账留截图,现金打收条,合同只是约定租房行为和付房租方式,不代表你付房租了,还有水电煤气等杂费留好收据,你付的钱都有凭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