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如题所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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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8
工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到单位上班,确实是一种很可怜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愿意自动辞职。单位有权力将这种职工进行解除。

这实际上,是一个病假工资的问题。

病假又叫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其实因此可以看出来,病假是一个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超出时限就不叫病假了。并将有期限,在相应期限内用人单位即使其没有工作也应当发放工资。工资的标准要按照最低工资的80%标准发放,一般来说,还是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