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人怎样争取赔偿

如题所述

如果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付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应当积极和公司协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员工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本人工资,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员工存在有违约违规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