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6-02-22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等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由于人民群众对交通法规的认知度不足,使得占用道路,堆放物品的行为随处可见,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占用道路打场晒粮的行为极为普遍,给道路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要求我们从个人到管理者两个方面加强对道路安全的宣传,防止损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