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每月要从工资扣除10%当押金合理么?

我在一家私立学校当舞蹈老师,现已干了四个月了,还未签订合同,那天学校拿给我合同让我签,合同内容中
1.说为怕干的时间不长,每月要从工资扣除10%当保证金,干够两年以上的每月扣5%
2.若被家长投诉三次或有重大违纪事故,学校有权开出并扣除工资的50%
3.合同期间如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离去,但学校要扣除保证金和本月工资
另外,在校干够两年以上的,学校给买最低养老保险金

请问这样合理么?

  从工资扣除10%当押金肯定不合理,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用人单位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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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9
岂止不合理 是不合法
1 扣押金违法
2 如果严重违纪 可以解除合同 但不能扣工资
3 需要提前30天是合法的 但不需要经学校同意 到了30天就可以走了 扣除保证金和本月工资也属于违法
另外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给交保险 学校两年的规定违法
第2个回答  2010-10-29
你好,这个单位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第3个回答  2010-10-29
这些规定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四个月中,你可以有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而且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不明白,你可以和我联系。
第4个回答  2010-10-29
从工资扣除10%当押金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