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已取消营运证。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4.5吨以上货车不办理营运证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根据《办法》,非法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非法经营者实施查封、扣押财物、没收、拍卖的处理权。
对触犯刑律的非法经营罪,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它罪进行量刑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取消营运证
截止到2018年6月,货车营运证还没有取消,相关制度在制定。
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该通知第七条提出“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包括“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许可审批事项。并在后附的《2018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任务分工表》中明确了此项工作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落实。
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推动相关条例制度的修订工作,但尚未正式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扩展资料:
2018年将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此后将对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车辆总质量均在4.5吨以内,其被取消办理营运证后,我国的皮卡用户则在用车过程中增加许多便利。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陕西小货车营运证尚未取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货车营运证是可以取消的。
近日交通部宣布了一则消息,将于2018年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
2018年将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又叫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此后将对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我国交通部门规定,明年起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这样一来就大大的减轻了小型货车车主的负担,不仅省去了每年两次审车的费用,还不用再为办证而烦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4.5吨及以上的货车还是要办理营运证的,如果没有营运证私自搞运输被查到,将被扣车,并罚款200元!
搜狐网前不久,我国交通部门公布了一件重大消息,那就是从2018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将正式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营运证,这也就意味着,轻型货车车主以后可以无证跑运输了!
货车营运证可以取消。办理时到所在地运管部门,带上以下相关材料即可。
1、《道路运输证》及注销表2份(单位盖章)。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车辆交易发票(车辆转籍或过户的)或车辆报废通知单(车辆报废的)复印件1份。
4、若属业户最后1辆车,还需带《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单位盖章)。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单位盖章)。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1、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