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父亲有义务偿还吗

如题所述

儿子欠债父亲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儿子在世,从法律上父母没有义务偿还儿子的债务;
2、父母可以代偿,可以减少儿子因此导致的失信黑名单、征信不良等问题;
3、如儿子去世,父母以继承遗产为限度偿还儿子的债务,这是法律义务,就是用儿子的遗产偿还儿子的债务,如果有剩余的,父母再继承,没有剩余的就不存在真正的继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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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01
没有义务偿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一款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这个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子女自己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
所以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债权人也只能让债务人偿还,不能要求其父母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