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一个人不能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如果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被另一方公司察觉,那么任意一方公司都是可以和劳动者即刻终止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劳动者任何补偿或者赔偿的。并且如果有相应的损失,还需要劳动者自行承担。
法律分析
一个人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同一个职员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是同时签署了两份劳动合同,此时就已经是违法了,若是单位由于其签署双份合同而权益受到侵害,此此时单位可以要求该职员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如果是已经和一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不能再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任何一方只要发现了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都是可以和劳动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做出任何补偿的,相反,如果是劳动者因为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造成的损失还需要劳动者自己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