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挨赔偿或者我的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大概是这样,公司收了我1000块押金,我工作了3年,从中当然也犯了些错误.从今年8月我就叫辞职信了,可公司一直没找到人接手,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现在,且本来我这工作是两个或更多的人来做的,另一个已经在9月底走了.我和他是同时交的辞职信.
现在我想快点出来,因为自己一个人做反而没有两个人做的时候钱多.甚至没有.而且很累,一人干两人的活
如果我突然走了,要赔多少给公司?还只是那押金而已.
我看了员工条例有未按要求离职人员将给予最低300元的处罚.
还有,下面是我的劳动合同中的关于离职方面相关内容,请大大们看下,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甲已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需转产,调整生产任务,经甲已双方协商同意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适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放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气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调

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扔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况的。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

动的。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

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劳动合同既行终止,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1,本合同期限满的;
2,乙方达到规定离退休年龄的;
3,合同期间乙方死亡的;
4,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既具有法律约束力,甲已双方必须

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最后,我要问下,我可以用什么方法可以又合法,又不会挨陪太多钱的快速走人.很多人都讲我交了3个月了,早就可以走了,找不到人是他的事,但他们又不肯定,所以请有经验的大大们帮帮
谢谢大家,我还想问问,那真的可以直接走吗,不会被公司说是未按要求离职人员吧?!
那我的11月份奖金和工资还能领吗?我们是12号出工资,26号出奖金

1、用人单位不能以招不到人为由而让你继续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关于押金1000元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你有权要求你所在的公司退还你1000元的押金。
3、关于违反规定离职的300元罚金,你公司的该项规定没有法律依据,罚金只能由行政执法机关才能作出。因此你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关于如何处理 从流程上讲,劳动纠纷分三步走:一协商二仲裁三立案。

如果遇到劳动纠纷,第一步就是要跟所属单位尽量达成和解。要是和解不成,劳动者应寻求单位工会的帮助。
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功,第二步就需要进入劳动仲裁过程。这个时候,劳动者应准备好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的各类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书、聘任书、协议书、单据、传单、信函等,还有物证及视听资料。拿着这些证据到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一般较长,从申请到仲裁,至少要经过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在此,劳动者必须了解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超过这个期限,就意味着从法律程序上已经丧失了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权利。
除拖欠工资外,所有劳动纠纷都应先接受仲裁,如不服仲裁,才可以进入法院的立案过程。工伤医疗费、劳动待遇、赔偿补偿金等劳动纠纷问题,在证据确凿且符合规定金额数目时,将采取“一裁终局”的形式,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的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完全交由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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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30
你好!
你不用担心,你现在只需要收集到证明你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书就行了,免得单位以后不认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一、只要你想走,提前30天提交申请就行了;二、只要你按时提交了申请,无论公司是什么反应,你都可以离职。
所以,只要你有证据能够证明你已经提交了申请,你就可以放心离职;此外,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你可以要回你的1000元押金。

补充回答: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已经交了辞呈,那你随时都可以走。
至于你的工资奖金,不会少你的,如果老板到时候找借口了,就根据具体情形新婚照解决办法
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30
公司收押金违法,可以要求返还,如其拒绝返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09-11-30
1、公司收押金违法,可以要求返还,如其拒绝返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如果你在工作期间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则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3、建议你先要1000元钱,走一步说一步。
第4个回答  2009-12-01
看你是什么公司咯?一般能拿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