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教师重大医疗赔偿问题

重庆市涪陵区一退休女教师。突法脑溢血,经抢救活过来了。但生活不能自理。连话都不能说,和植物人差不多。请问这种可以赔偿多少?如果医院建议病人家属可以带病人回家休养,请问请看护可以报销部分护理费吗?

女教师如果是离休,国家政策应该全部承担医药费、治疗费等。住院期间每天还有一定的补贴,用于陪护之用。这个补贴每各省不同。办理家庭病床也应该有吧。到老干部管理部门咨询一下,我觉得国家现在对离休干部还是很好的。
如果是退休,首先看这位老师投保了商业性质的大病保险了没有,如果有,就到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没有,只有按社保的规定报销。但是这么严重的病,社保部门也拿了你们交的保费一部分,到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了大病保险,注意索赔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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