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未标明薪金,合法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未标明酬金的情况,不合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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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15
劳动合同没有薪酬,劳动合同不完善,应当补充。
第2个回答  2015-11-13
劳动合同上未标明薪金,不合法,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重新薪资确认书解决。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5-12-0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4个回答  2014-11-15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应当依据集体合同进行确定,集体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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