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1号入职的,然后跟我签了一个月试用期合同

我是今年4月1号去这个公司上班的然后签了试用期合同,上面写着试用期一个月,清明节我们放假3天就是周五周六周日,我们双休,然后因为吃坏了东西在周二的时候请了一天假,今天问了下人事。人事说我试用期需要延长,延长的天数是请假的天数和法定节假日的天数,这合理么

不合理,应该只延长你请假的天数,国家法定节假日不用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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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5
作为一个新人,不要计较一些微小的得失。询问之后你可以得到答案,可以从此判断这个公司是否正规,是否符合国家法规。
如果说请假一天,需要延长一周或者一个月,那肯定就是不合理的。
刚进公司,既无根基又无业绩。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熟悉公司熟悉工作。刚进公司就请假,不管什么原因,就是对公司的不重视(除非婚丧嫁娶)。
现在的中国人,缺乏奉献精神,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付出才有收获。舍得舍得,不舍如何得?你的努力肯定会有回报。
第2个回答  2019-04-25
首先我觉得你有必要看一下你签的试用期合同的内容,看看公司对你试用期有哪些明文规定,其次在试用期内病假和国庆节假期间是可以不用延长的,另外个人建议你去律师所咨询一下,最后如果你觉得你认可这个用人单位,并向在此取得自己的成绩,那么就要努力奋斗,不计较这这些
第3个回答  2019-04-25
不合法,国假跟病假不能用来作为延长试用期的证据追答

国假跟病假都是劳动法以内保证劳动者正常休假的条件理由,不可以作为延长试用期的证据

明白了么

???

第4个回答  2019-04-25
这个人事真无语,就这几天还要延长,真是闲得蛋痛,国假期不能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