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时效可能因以下三种情况中断:1. 当一方当事人明确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其权利时。2. 当一方当事人寻求有关部门解决侵权问题或寻求权利救济时。3. 当请求方提出请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履行相应的义务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和仲裁时效的相关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当中止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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