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在2004年服役期间意外受伤住院,遗留不可逆残疾、并符合评残标准的。但没参评残疾军人,到2020年新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评残新标准《军龄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在2011年修改颁布的)规定改了、还是以前民政部颁布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相隔16年后的今天,都是没有办法申请新评残的。依据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新颁布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五条 评定残疾等级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原致残部位残疾情况变化与原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对达不到最低评残标准的可以取消其残疾等级。
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属于调整残疾等级的,应当在上一次评定残疾等级1年后提出申请。
追问我看不太懂这个.兄弟那我这是因为还在服役当中属现役军人,时间过了十多年了,那是不是就评不了了呢??
我看不太懂这个.兄弟那我这是因为还在服役当中属现役军人,时间过了十多年了,我这情况应该算是补办的吧??能按2004年的评残标准来评吗?
当时手术是符合2004年评残标准’但评残新标准2012年又改了,如按04年才符合按2012年就不符合,什么办?
当时手术符合04年的评残标准因还服役没参评当时,但2012年评残标准改了就不符合要求了今年要转业了什么办应按哪年标准?
关健是现在评残标准改了按现在的就不符合要求,按2004年的才符合,领导硬说按现在的标准来,就是不符合要求,我该什么办?帮帮我兄弟同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