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 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要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3. 通知工会:用人单位需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工会提出意见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会意见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 工作交接:由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后,用人单位应结算并支付薪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6. 解除劳动合同:完成上述步骤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 送达解除决定: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给劳动者,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必要时可进行公证。
8. 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 备案保存: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保存至少两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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