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办理丧葬补助时,在社保处找不到档案怎么办

谁知道请赶快给个答复,谢谢。

  你好 关于你的问题是这样的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的用人单位丢失劳动者档案的现象比较严重。其原因是这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责任心淡薄,不把员工的切身利益当回事,以致档案管理工作懈怠失范,没有专人负责,乱传乱转,乱放乱塞,或丢三拉四,不知去向;或虫蛀鼠咬,支离破碎;或霉烂毁坏,无法使用……尤其是一些改制、撤并、重组、破产的企业,单位变更了却对职工档案不妥善地进行接转或托管给相关部门,丢失现象更加严重。

  档案是劳动者个人的信息库和个人资质的凭据,原始档案以及所记载的内容对劳动者的择业、工作分配、工资待遇、职称评定以及生活方方面面都举足轻重,甚至对终生都有重大影响。档案一旦丢失,给劳动者造成的伤害是相当大的,其他方面且不说,伤害最大者要算办不成退休手续。笔者曾系统研究过档案丢失对企业职工的影响,深知职工所遭灾难之深重。因为退休审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种性质等都须以原始档案为准,补办证明无效,这是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些职工已经年逾古稀,却因为档案被单位丢失而办不了退休,无法享受退休养老待遇,被精减在家只能靠单位“赏”的补助费勉强度日……

  但对于这类案件,许多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审判机关却长期处于无解状态,被当作“气球”弹上空中,弄得受害者哭天不应,叫地不灵。他们的理由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档案丢失如何处理,难以判决。其实问题简单得很,依据民法的“损害赔偿”的原则,问题即可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给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凡遇单位丢失档案情况,谁也别求,让法律作主,让不履行档案保管义务者赔偿你各种可预见的损失。譬如办不成退休,法院可以判令“失职单位”按照当地法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终生经济赔偿。这可就不是几万元的小数字了,就是要让亵渎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者知道赔偿的风险和痛楚,由此便可鞭策用人单位切实做好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不知我的回答是否对你有帮助 要是可以帮到你的话 要求加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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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5
社保局电脑数库有资料.没信息最后一月退休金怎么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