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低于实际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但签订的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如果不续签会得到赔偿吗
现在签订合同上的工资高于上次签订合同上的工资,但只有现在实际工资的50%。如果不续签会得到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新劳动合同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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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意思就是你们公司要和你续订合同,应当维持现有或提高以前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工资。如果不符合条件,你可以拒签。建议不签直接写明拒签理由,要求如果维持或提高工资我会同意签的,
不签公司肯定会采取行动,或同意,或直接辞退, 能得到赔偿的。

实际工资这个不好说了。这个没有大的问题还是签吧,公司在合同上前面就已经做好了。现在高于前面的合同上工资就可以了。
以后你如果出现纠纷,你只要举证你的平均工资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13
你可以不签订的,但一般是得不到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0-04-13
不大明白你说的情况,你是说,劳动合同签订的有关于工资待遇在实际中没有享受到吗?还是续签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要求比上一次签订的要低?
如果你觉得续签的劳动合同里面的约定的内容不满意的,可以不续签合同。这样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解除,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