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办理房产抵押需要业主本人到现场,最好挂失补办。
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扩展资料
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一般来说房产证被偷是没有用的,因为办理抵押是要求业主本人到现场的,但也不排除冒名顶替徇私舞弊之人,所以最好去办理挂失,再重新补办房产证。补办房产证流程如下: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
2、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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