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国家规定有哪些

如题所述

国家农村宅基地政策主要包括: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完善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损害三条底线,防止颠覆性错误。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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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为推进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按照不同历史阶段对超面积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已有的土地登记成果。

《意见》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意见》要求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应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通过继承房屋等其他合法形式取得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第2个回答  2022-01-19

    国家农村宅基地政策主要包括: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完善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损害三条底线,防止颠覆性错误

第3个回答  2022-01-19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4个回答  2022-01-19
1.
审批条件
2.
无住房家庭。
3.
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4.
审批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
5.
审批程序 村民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经过讨论并公示后,报所属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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