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合同未就甲供材的下浮作约定,结算时,甲供材如何结算?

如题所述

10年前按工程类别区分取费标准的时候,是以直接工程费作为取费基数,甲供材税前扣除。
近年来的取费一般都是以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计取管理费、利润,与材料费没啥关系了,甲供材由甲方凭采购发票单独做帐,不进入工程造价不就啥事没有?追问

但施工方预结算的时候将甲供材进行了滚费,要下调甲供材基价吗?

我们是施工方

追答

甲供材进入了取费的基数吗?如果进入了,因为计取了管理费和利润,可以按合同约定下浮,而材料理论上是直接成本,不赚钱的,即使乙方自己采购也是一样的,不影响乙方利益。

追问

进入了,但是合同没约定是否要下浮,甲供材基价要下浮吗?这个甲供材在结算时到底应该怎么弄啊

追答

如果进入了,因为计取了管理费和利润,可以按合同约定下浮。
你能把合同约定怎样下浮的贴出来吗?

追问

追答

合同中约定的情况还是没有陈述清楚:合同中除水泥以外的地方材料甲方不定质定价,所以这是特例,自己把握。
甲方定质定价的材料价差不参与下浮,甲方直接采购的甲供材料价差当然不下浮,也就是定额基期价部分还是要下浮的。

追问

为什么说:
甲方定质定价的材料价差不参与下浮,甲方直接采购的甲供材料价差当然不下浮啊?

追答

注意是价差不下浮!
甲方规定质量规定价格的材料,一般都是价格谈妥了的,由乙方采购,还哪来下浮空间?其价差当然不参与下浮;甲方直接采购的材料,乙方怎么确认采购价?如果买的天价,你信吗?凭什么甲方的材料越好,相应的与定额基期价价差就越大,乙方就下浮越多?这扯得清吗?

追问

我对这些完全不懂,谢谢你的回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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