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姓名更改后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008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个人原因更改了自己的名字,请问我的姓名变动就会导致此合同还无效吗?
公司因为我改了名字要求重新签订3年制合同,也就是说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废,这合理吗?
我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吗?希望得到有关专家的指导和建议。

个人改名字劳动合同可以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在签定时,肯定填写了个人身份证号码,名字虽然更改了,但身份证不可能更改,而且名字更改后,必须要到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手续,并备案,如果在劳动关系中产生异议,可以凭身份证和公安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劳动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具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回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有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已建立,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已生效,但并没有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尚未建立。违反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这时劳动关系已建立,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就要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法责任。另一种就是违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这时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劳动合同法没有对这种情况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合同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3-25
1、更改姓名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毕竟你在未改变姓名前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公司因为我改了名字要求重新签订3年制合同,也就是说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废”,公司的行为不合理,也是违法的。
3、你可以与单位据理力争,无法协商的,到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25
原合同有效,你要给单位写个说明,从什么时候改的名字。单位提的是无理要求。你可以不接受,仲裁或起诉你都会赢得。
第3个回答  2010-03-26
这是公司为了留人的一种强词夺理的辩驳,他们这么做等于侵犯了你的人生自由,你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也可以通过法律申诉,最好还是表明自己利益的权威性让公司主动取消他们的决定。
第4个回答  2019-04-03
如果冒名顶替算欺诈吗但此人从报名到工作就没有上过一天班没有与单位领导工友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