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守法小卫士作文

你身边违反法律的事或者经历过维权守法的事

本意是为了亲身体验夜上海的繁华璀璨,于是1992年7月的一天,正在上海拍戏的港星刘嘉玲夜逛南京路,没想到这一逛竟逛出一桩引起轰动的官司来。一脚跨进原为永安公司现为华联商厦的底层化妆品柜台,刘嘉玲便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那是一幅小型广告旗,旗中的“美人”肖像正是留着短发的刘嘉玲。再一看,不得了,化妆品专柜中陈列的“雅丽丝”牌美容露、玉兰油、摩丝等都使用了印有刘嘉玲头像的彩色说明书,连作为“买一送一”赠品的香皂的彩色包装上也印有“刘美人”。 “我从未与大陆任何公司签订过广告或肖像使用协议,怎么这家公司未经我同意就用我的肖像做商品广告呢?”诧异之余,刘嘉玲又来到了市百一店,结果她又发现了有自己的肖像的“雅丽丝”产品,产地是广东汕头。 找律师,无论如何也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这样的侵权行为。刘嘉玲当即下了决心。 是年7月18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刘嘉玲肖像侵权案,引起全国新闻界的关注。除了个中的明星效应外,这起化妆品肖像侵权案也被法律界视为是“敲开了中国无形资产司法保护的大门”。 刘嘉玲起诉的被告有三个,即第一被告汕头雅丽丝实业公司,第二被告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和第三被告上海市华联商厦。本来要价1000万,但法院在审理和判决这些案件时,赔偿数额还未突破过万元,最后索赔100万,商业巨头联手“封杀”刘嘉玲,刘嘉玲与“两店”和解撤诉,最终汕头雅丽丝承认侵权,愿意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刘嘉玲得到10万元。本案是调解结案。赔偿的10万元也被刘捐赠给了希望工程。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商业场所等,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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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1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众所周知,我们中学自建校以来,风雨兼程,一路走来已经有许多个年头。和谐的建筑布局、雅致的校园环境、一流的教学质量、团结进取的精神构成了我们中学一流的品质,赢得了社会的良好声誉。多年来,学校培养了一代又一代莘莘学子,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了大量品学兼优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他们是我们学校的骄傲,也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他们学业优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为学校的和谐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如今,我们迎来了新的学期,这是对同学们良好品行的又一次考验,我相信,今天我们学校的学生一定是更加出色的。 如果说学校是家园,那么同学们就是主人。我们希望同学们发扬主人翁精神,以先进为榜样,以创建为契机,以遵纪守法为起点,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合格小公民,为学校的美好未来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并以“在校做一名好学生,走出校门做一个好公民、到家做一个好孩子”的新三好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同时还要做到: 1、善交益友、不交损友。 要与正直、诚实守信、能够帮助自己上进的人交朋友,不要对自己道德品行产生不良影响的人交朋友。 2、注重仪表、自尊自爱。 保持个人整洁、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按规定穿着校服,这样才能符合一名中学生的身份。 3、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负同学,不戏弄他人。遇见老师主动行礼、问好。 4、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按时到校,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主动学习,按时完成好老师布置的作业。 5、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 上学、放学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道,不跨越隔离栏;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总之,按《中学生守则》来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同学们:今天我们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们为荣。我充分相信:在学校的三年,只要大家认真学习,按成人、成才、成功的方向努力,我们一定会创造出灿烂而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29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 “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八荣八耻中就有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我们一定要当一个维护守法小卫士
第3个回答  2012-04-05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 “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八荣八耻中就有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第4个回答  2010-03-25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 “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八荣八耻中就有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我们一定要当一个维护守法小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