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国企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呀?

本人要签劳动合同, 貌似这是家国企, 我签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需不需要把档案转入呢?还有如果我跟这个国企签了三年的合同, 但是合约期未满想辞职的话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08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留意签订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这些工商信息在网上都能查到。2、尽量不要签空白或者留空未填内容的合同,尤其是涉及到工资标准、岗位、工作地点这些关键信息,最好填写完整;3、合同签之前,条款还是要细细看一遍,不明白的要问清楚;4、签订合同时在每一页都签字,避免单位替换未签字的合同页;5、劳动合同是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确认两份合同内容一致。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注意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避免产生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风险。单位要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老员工合同期满要续签的,单位最晚在前一份合同期满的次日,完成续签手续。2、注意根据用工需求和员工情况选择适合的劳动合同类型。3、注意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避免合同因为缺乏必备条款,会面临不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必备条款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和地点、工资标准、社保、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试用期、保密和竞业限制、培训和服务期这些条款,可根据双方情况自行约定。4、注意签订合同的流程或方式,避免员工领取合同后不返还给单位,单位无法证明积极履行了签劳动合同的义务,产生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免费律师咨询免费

一个电话解决您的烦恼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咨询律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我跟你说下我的经历吧。
我应聘的是湖北兴发集团,国企。当时在学校是签的合同上写了工资和5年的工作合同。。。去了之后三个月试用期满了之后补签了正式合同,没有什么特殊的,就是工资啊什么很普通的,都是很普通的,没有特殊条款。
后来我工作了四个月想辞职,公司很大方,根本没有提违约金的事情,很顺利的就放人了,并且把档案还给了我。
有些国企具有档案保管资格,你可以问一下,那样的最好了,档案管理费用省了。在国企违约金这种事情很少要的,一般工作了半年后辞职都不会要你的违约金。对于国企人事部的人来说,给国家工作,违约金就是要来了也不是他们的,何必一定要逼迫一个刚刚工作的人交那么多钱呢,又得罪人。私企就不行了,你要是因为不满领导而辞职,领导就会用这个为难你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30
1、国企的合同都是范本,有一条你不同意,也签不成,
2、合同期未满而辞职要交纳合同违约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