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渭的关于朱大渭的争议

如题所述

1996年7月20日,朱大渭在《人民日报》第6版发表了《商潮中的“名人效应”与历史科学的真实性——关于诸葛亮躬耕地争论评说》一文,其中提到“国务院批准建设部、文化部公布襄樊为重点文化名城(国发[1986]104号文)及发布隆中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发[1994]4号文件中,都明确地指出襄樊市古隆中为诸葛亮躬耕地,同时还附有史学界专家论证书,我本人曾参加论证工作。由此可见,史学界对诸葛亮躬耕地的共识,已为国务院有关领导作为决策的依据。”,其中出现了三处致命失误:
一、提前2年发明“建设部”
1986年,我国只有“城乡建设部”,而没有“建设部”。
1988年,“建设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详见《躬耕地之争“朱大渭造假说”真伪考》一文)
可见,朱大渭在引用1986年的“国发[1986]104号文”时,“建设部”还没有成立,朱大渭比国务院提前2年成立了“建设部”。
二、冒用“国发[1994]4号文”
朱大渭引用的“国发[1994]4号文”是关于“经济贸易体制改革”的一个国发文件,和诸葛亮没有关系。朱大渭用“经济贸易体制改革”作依据是什么行为?
和诸葛亮有关是一个函:“发布隆中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只是“国函[1994]4号文”。
那么,“国发”和“国函”有什么区别呢?国发,是国务院所发文件中的最重的字号,发文的范围广,涉及的事情重大,对全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国函,是就某一个重要事件所发的文件字号,一般发文范围较窄,与部分地区或部分系统的事情有关联。 一般来讲,“国发”规格明显高于“国函”,国发对全国的所有省市区部委办局都有约束力。“国函”只对上报报批的当地有效。
朱大渭把“国函”改为“国发”,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似是笔误”,那就只有朱大渭知道了。但是,在南阳说学者公布朱大渭这一“失误”之后,襄阳说在出书时改掉了其他错误之后,依然坚持用“国发”,依然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文件”威胁其他学说!这是什么行为?
三、5处历史时间错误
朱大渭在该文中最不应该的是出现了5次时间错误,“建安元年”是指“196年”,但朱大渭错误注为“170”年,并由此又错推出5个错误年号(详见1996年7月20日人民日报)。襄樊在出版《诸葛亮躬耕何处——有关史料和考证》一书中,再次引入该文,只是偷偷的改掉了这5处时间错误。
那么,这些问题为什么没有公布于众?
是《人民日报》帮了大忙,针对朱大渭的文章,南阳说学者相继推出了〈历史的真实性与诸葛亮躬耕地之争〉、〈专家到底有多专》等文反驳,但这些文章最终都没能在《人民日报》发表,只是改发在了《人民论坛》,而且删除了纠正朱大渭年号、文件等错误的重要内容,使人们至今都认为国务院文件为“襄阳说”撑了腰。(详见《襄阳说在诸葛亮躬耕地之争中几次大的失误》一文,《诸葛亮与南阳学术研究文集》P199页)。
综上所述,朱大渭的行为到底是什么行为?请全国人民公审,我方认为朱大渭是伪造“假年号、假文件、假部门”的历史学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