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位社保怎样网上添加新人员

如题所述

单位社保网上添加新人员的流程如下:
1. 访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2. 进入参保登记管理,选择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3. 录入新增员工信息,点击下一步;
4. 完成新增员工社保登记后,企业社保增加新员工的操作即告完成。
社保的缴纳比例:
1、单位缴纳比例:不同地区的社保单位缴纳比例有所不同,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部分;
2、个人缴纳比例:个人所需缴纳的社保比例也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差异,一般涉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3、缴纳基数:社保的缴纳基数通常以员工的工资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计算,不同城市会有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的规定;
4、政策调整: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可能会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企业和个人需关注最新的社保政策;
5、补缴规定:对于社保欠缴的情况,各地区都有相应的补缴规定,包括补缴时间、补缴金额和补缴流程等。
综上所述,单位在线添加新员工至社保系统的流程包括访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参保登记管理选择企业职工参保登记,录入员工信息后完成社保登记,从而顺利完成企业社保增员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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